本系統主要用于撲救 A、 B、 C和電力類的火災。
(一)可燃固體火焰(A級)能有效地撲滅相對密閉的環境中的固體易燃物,包括紙張、木材、紡織品、塑料泡沫、橡膠等固體火災。
(二)可燃性液體火災(B類):微水霧滅火系統能在相對密閉的環境中,如正庚烷、汽油等易燃易爆液體,如潤滑油、液壓油等。
(三)電氣火災(E級):細水霧滅火系統能對電氣火災起到很好的滅火作用。
由于其具有先進的滅火機制,因此其在場地上幾乎不受場地的制約,適用于陸地、海洋和密閉空間。特別是在高風險情況下,更能起到保護作用。如:煙草,電力,鐵路,學校,社區,石油化工,軍事裝備,煤炭工業,醫藥,食品加工,古建筑,檔案館,商業和民用建筑,地鐵,隧道,大型交通車輛,水面船舶,航空航天,電子行業,消防隊,森警。